2025年10月13日,乐视超级电视发布的一封公开信,将一场沉寂多年的商业纠纷再度推至公众面前。
信中,乐视电视以千字长文控诉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现名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拖欠1495万元赔偿款,并痛斥其通过更名、申请破产等手段逃避债务,让胜诉后的乐视陷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困境。
这场纠纷的起点可追溯至2019年。彼时处于业务调整期的乐视,急需稳定的生产合作方支撑电视业务,而南京中电熊猫家电的央企背景与“熊猫”这一老字号品牌的信誉,成为其赢得信任的关键。基于这份信任,乐视采用了家电行业内极为罕见的“预付定金+全款提货”合作模式 ——2019年初至2022年3月期间,累计投入近4.5亿元,委托中电熊猫家电东莞分公司代工生产40万台电视。
然而,合作的信任基石在2020年开始崩塌。乐视发现,由中电熊猫代工的Y43、F43等型号电视,上市不足一年便频繁出现屏幕横竖线、漏液等严重故障。经统计,这批电视的坏屏率接近20%,不仅远超家电行业不足2%的正常坏屏水平,更突破了双方合同约定的1.8%质量标准,已构成明确的严重质量事故。
为保障用户权益、维护自身品牌口碑,乐视不得不先行承担起售后责任,累计垫付超过1400万元用于换机、换屏等服务。期间,中电熊猫曾将质量问题归咎于上游成都屏厂,并承诺待向屏厂追责获得赔款后,便支付乐视垫付的售后款项。后续中电熊猫确实起诉上游屏厂并获得600万元赔款,但却违背承诺,将这笔本应用于弥补用户损失、偿还乐视垫付费用的款项全部截留,未向乐视支付分文。
协商无果后,乐视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北京三中院、朝阳法院先后作出判决,判令中电熊猫家电共计向乐视赔偿1495万元。但法律的公正判决并未换来款项的兑现,中电熊猫随即展开了一系列针对性的“避责操作”:2022年10月,在质量争议未解决、售后问题悬而未决时,其东莞分公司突然遣散全部员工、关闭工厂,彻底切断与乐视的沟通渠道;2024年6月,在北京三中院判决前4天,火速将公司名称由“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变更为“南京静业家电有限公司”,试图通过剥离原有品牌标签逃避责任;2025年8月,又由同属中国电子体系的关联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南京静业家电进行破产清算,企图以“破产”之名彻底消解债务。
截至公开信发布之日,南京静业家电的破产清算程序仍在进行中,而中电熊猫的上级单位始终未对外公开回应。胜诉方乐视虽持有法院判决,却陷入“无款可追”的困境。这场始于信任的合作,最终演变为一场围绕企业诚信与行业责任的公开争议。公开信息显示,乐视电视业务目前仍背负着十几亿元债务,并曾因经营问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然而,乐视并未选择通过破产清算处理债务,而是与部分债权人协商推进债务解决。
这场纠纷也为整个家电行业乃至制造业敲响了警钟:
首先,对品牌方而言,必须重新评估代工模式的风险。除了严格的合同条款,更需要建立贯穿产品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体系,不能做“甩手掌柜”。同时,应对合作方的综合实力,尤其是商业信誉和历史履约记录进行深度评估,而非仅仅看重其背景和产能。
其次,对制造方而言,产品质量是生命线,更是企业诚信最直接的体现。短期利益再大,也无法弥补信誉受损带来的长期损失。特别是对于拥有国资背景和悠久品牌历史的企业,其行为不仅关乎自身,更影响着市场对整个国有资本和民族品牌的信任度。
此外,对行业生态而言,需要建立更健全的行业信用评价和共享机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高其违约成本。同时,司法系统如何更有效地应对和打击通过恶意变更、破产等手段逃避债务的行为,保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成为维护市场公平的关键。
乐视与熊猫家电的纠纷,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乐视虽赢得了道义同情和法律判决,却可能面临巨额经济损失;熊猫家电及其体系,虽可能暂时规避了特定债务,但其品牌信誉和央企公信力所受的重创,代价难以估量。
这场纠纷更像一记重锤,敲打在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心上。在日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契约精神与商业伦理,才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也是维系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最终基石。任何试图绕过这一基石的行为,无论设计多么精巧,终将反噬自身。市场的健康发展,有赖于每一个参与者对责任的敬畏、对信誉的珍视。